金寸教育集团科研奖励规定
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升教职员工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奖励范围及认定条件
1.凡是正式调入我集团的教职员工和正式聘请的专职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正式立项的课题、课件,荣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优秀成果奖的论文、专著、教材、课题、课件,均属奖励范围。
2.凡申报课题奖项的,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署名的前三位作者;凡申报论文奖项的,申报人必须是该论文第一作者。
3.凡申报的课题、专著、教材或课件的作者介绍必须注明属金寸教育集团旗下的院校和部门。
二 奖励标准
1.课题奖励标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1)凡获得国家级课题,集团给予1:1.2的经费支持;
(2)凡获得省级课题,集团给予1:1的经费支持;
(3)凡获得地市级课题,集团给予1:0.5的经费支持;
(4)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课题立项,但需自己解决经费的,集团给予全额经费支持。
(5)凡荣获国家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20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100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5000元奖励;
(6)凡荣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5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40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3000元奖励;
(7)凡荣获地市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2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15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1000元奖励。
2.论文奖励标准
(1)凡在国家级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3000元奖励;
(2)凡在国家级、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1000元奖励;
(3)凡在省级以上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500元奖励。
3.专著、教材、课件奖励标准
(1)撰写专著,由省部级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给予10000元奖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给予20000元奖励。
(2)主编教材,由省部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给予5000元奖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给予10000元奖励。
(3)参编教材,由省部级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按参编字数,每万字奖励300元。
(4)获得省级立项的课件,给予2000元奖励。
三 申报科研成果奖的时间及程序
1.每年3月份为上年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时间。
2.上年科研成果是指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立项的课题、获奖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立项的课件和获奖的课件。
3.科研成果奖申报程序为:
(1)由申报人到集团办公室领取“z金寸教育集团科研成果申报表”。
(2)申报人将填好的“z金寸教育集团科研成果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上报集团办公室。
(3)科研奖评审委员会提出奖励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四 本规定自2014年9月开始执行。
五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z金寸教育集团决策委员会。
z金寸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