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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姜市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堰姜市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为健全我市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研究、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所考核的骨干教师分江苏省特级教师、z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z市学科带头人、z市教学能手(堰姜市学科带头人)、z市教坛新秀(堰姜市教学能手)、堰姜市教坛新秀等六个层次。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提高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积极承担县级以上公开教学任务(公开课、示范课和教学竞赛课)。

  (三)在教育科研方面,要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积极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能够开设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讲座

  (四)在培养教师方面,主动承担起指导本校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有计划地指导和培养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

  二、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一)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机构

  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建立我市骨干教师档案库,骨干教师因工作调动需到人事科更改档案库资料,以便动态管理和考核。

  (二)骨干教师常规考核程序

  学校应加强对各级骨干教师常规性的管理和考核,努力使骨干教师成为师德的标兵、课改的先锋、教学的楷模。

  骨干教师考核指导小组每学年对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考核一次,动态管理。考核程序有:骨干教师述职并填写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查阅印证资料;骨干教师上汇报课;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确认考核结论。

  (三)骨干教师考核内容及等级

  1.考核内容由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组成。

  (1)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听课情况、示范课(公开课)、讲座、论文发表、课题研究、培养教师、教学实绩等(详见考核细则)。

  (2)加分项目包括骨干教师在教学比赛、被培养教师晋级情况、参加中考命题等方面(详见考核细则)。

  2.骨干教师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做出考核结论,并反馈给被考核人和所在学校。

  (四)建立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报相应部门取消资格)。

  1.师德表现不良,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经考核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或经常无故不参加骨干教师活动者。

  3.任期内离开基础教育系统或者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4.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违法乱纪,受到处分处罚或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者

  三、骨干教师的待遇

  1.骨干教师考核合格应该享受相应的骨干教师津贴。标准为……骨干教师考核优秀的,可获得奖励。

  2.若同时被评为市级、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按高一层次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3.对骨干教师优先提供培训进修和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的机会。

  4.骨干教师自荣誉称号撤销或丧失的下月起,相关待遇即行终止。

  附件:堰姜市骨干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细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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