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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幼儿园会计工作考核细则

  海滨幼儿园会计工作考核细则

  1.在总务老师指导下,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做到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以于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预算顺利完成。

  2.自觉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坚决予以抵制,当好领导的参谋。

  3.严格按收费标准做好家长的收费工作,每月结好伙食账,月初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每月1至5日进行上月伙食的退费工作,10日前收齐幼儿餐点费。

  4.记载每笔原始凭证,及时记帐结算,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向领导汇报,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5.报销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方可报销。支票的领用须经领导批准,一周内交回回票及购物发票(特殊情况例外)。

  6.遵守财经纪律,管理好现金、支票及各种票据,公事方可借款,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并由领导签字。

  7.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勤恳踏实,细心细致,一丝不苟地履行好本岗位职责

  全部达到以上工作目标,享受全额岗位职责津贴,如若有其中一项未达到,扣除该津贴的10%,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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