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永中学高考奖励办法
一、奖励名称和金额
1.一本率奖
名次(全市)9 8 7 6 5 4 3 2 1
总奖额(万元)0.2A 0.4A 0.6A 0.8A 1.0A 1.2A 1.4A 1.8A 2.0A
2.本科率奖
名次(全市)9 8 7 6 5 4 3 2 1
总奖额(万元)0.2A 0.4A 0.6A 0.8A 1.0A 1.2A 1.4A 1.8A 2.0A
3.专科率奖
名次(全市)9 8 7 6 5 4 3 2 1
总奖额(万元)0.2A 0.4A 0.6A 0.8A 1.0A 1.2A 1.4A 1.8A 2.0A
取市第三层次协作学校成绩排名.
4.超过十五中:一本奖2.0A万元/人,三本1.0A万/人,专科率1.0A万/百分点.
5.班级总分平均分水平和本专科率奖
以班级学生高考总分平均分在全市第三层次学校的位次和本科率为依据,确定奖金数额。
(1)总分平均分水平奖。
A.重点班(总分1)
名次11-155-101-5
金额 (万元)0.4A0.8A1.2A
B.本科班(总分2)
名次16-2011-156-101-5
金额 (万元)0.5A1.0A1.5A2.0A
C.专科班(总分3)
名次16-2011-156-101-5
金额 (万元)0.5A1.0A1.5A2.0A
(2)本专科率奖。
本科班本科率达到30%(重点班80%),奖励6000元。每增加一个百点奖金增加500元;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奖金减少500元。
(3)专科率奖
专本科班本科率达到90%(专科班80%),奖励6000元。每增加一个百点奖金增加500元;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奖金减少500元。
4.学科水平奖。
以高考学科平均分在全市第三层次学校的位次为依据,确定奖金数额。
名次654321
学科满课时教师每人奖额(万元)0.05A0.10A0.15A0.20A0.30A0.5A
5.高考责任奖(见分配原则与办法)
二、奖励对象
1.前四项(1-4)奖励对象为高三高考科目任课教师。
2.班级总分平均分和本专科率奖奖励对象为高三高考科目教师和班主任。
3.学科水平奖奖励对象为高三高考相关学科教师。
4.高考责任奖对象为全体教职工(2009年6月前在编在岗)。
三、奖励原则与办法
1.一本率、本科率、专科率奖按高三高考学科教师人均分配(不分文理科)。
2.班级总分平均分水平和本专科率奖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配。其中班主任以班级奖额的1/7发放;任课教师以周满课时为基准(参照校结构工资条例规定),求出班级任课课时数参与分配。具体分配细则由高三段确定。
3.学科水平奖以相关学科教师周满时为基准确定(见上表)。
4.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奖金从高三段总奖金中支取,奖金发放对象为指导带训老师。具体规定如下:成绩必须上线组档,否则不计人数。
音乐:术科上线人数×300元/人 美术:术科上线人数×200元/人
体育:(术科上线人数×500元/人
5.高考责任奖奖金分配办法。
(1)非高三任课但曾在高一高二任教过的教师每人奖励300元。
(2)高三非高考学科任课教师每人奖励500元。
(3)行政人员根据责任不同发奖。校长按高三高考科目教师平均奖金的50%发放,副校长按35%发放,中层正职按30%发放,中层副职按25%发放。行政人员在高三任课,兼高考科目课的,兼课部分按高考科目教师情况处理,行政责任部分按行政人员处理;兼非高考科目课的,按非高考科目教师情况处理,行政责任部分按行政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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