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现制定流西河镇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对校长实施绩效考核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注重发展、进步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稳定(20分)
主要考核校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安全教育、责任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杜绝民师、学校教师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安全责任事故、民师、学校维稳等情况。考核依据安全稳定责任书考核结果测算,实行校内致师生死亡、严重伤残、群体性责任事故以及群体性越级上访的一票否决。(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民师、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有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查市局、中心学校台账)
(二)教育教学质量(60分)
主要考核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情况。注重对学校进行发展性考核,重点考核学校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的变化和发展情况。校长重视德育工作,养成教育开展有成效,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培养情况,推进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减负增效,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学校面貌变化和教学质量在市、镇站位以及当地社会影响等情况,特别是社会、家长的满意度。
考核依据《德育管理评估方案》《教学管理评估方案》评估结果测算。教学过程管理占30%,教学成绩占70%。
(三)年度教育工作目标(20分)
一是按时间节点、按要求市、镇各校中心工作完成以及各种材料, 校车安全管理,计划生育。二是考核校长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德修养,办学方向,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廉政建设、民主意识等个人表现情况。三是考核校长的学校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对口帮扶、均衡优质发展,办学条件改善,校务公开,师德师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校园环境面貌,办学行为,教育科研,办学特色等情况。四是完成年度重点指标、上级安排工作和创新工作情况。
(四)创先争优加分
1、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奖励或荣誉,市局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
2、学校办学情况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产生较好影响。主流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分别加2分.4分.6分
3.正式出版教育教学和管理专著(或参与编写,并担任主编);
4.面向全市举办学校管理实践研讨会,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
(五)效能建设减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考核总分中扣除5分
1.学校教职工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分或处理的;
2.学校有学生违法犯罪的;
3.因管理工作不当,学校和校级领导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4.校级领导中有严重违xxx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诫免谈话一次以上的(含一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经查实,所在学校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学校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教育局查实所在学校存在违规收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
8、包保民师上访而不知造成恶劣影响的;
9、被镇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包括中心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学校发生重大责任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
2.校长个人因违xxx纪政纪,受到处分或处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工作不细致、工作态度粗暴,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校长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学校管理混乱的;
5.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1、校长绩效考核结果是校长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对在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领导,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上给予倾斜。
2、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其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在市镇工作业绩站位情况,参照对校长的考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