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一中班主任调配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一律不跟本年级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1、学生民主测评总分低于65分的(计算方法由政教处制定);
2、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倒数第一名的;
3、学生民主测评居年级末位且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后3名的;
4、所任班级学生发生重大事故,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班主任负有责任的;
5、私自接收学生、劝退学生或体罚学生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6、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连续两年为年级后三名的。
二、下列情况由政教处、年级组领导根据情况集体研究,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跟本年级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1、学生民主测评总分低于75分的;
2、班主任工作评价总分居年级后三分之一的;
3、不服从政教处,年级组工作安排或班级管理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