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由政务处检查,每周全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档案。
2、凡迟到、早退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不能参与期末各种评优。
3、考勤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请假每天扣0.2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一周以上长假扣分减半,不销假每人次扣1分。
4、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报学校批准,否则,按自动退学处 理。
5、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三天之内由学生本人将书面认识交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后交政务处备案。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旷课五节以上(含五节),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对学生共同进行教育,制定切实的改进措施,学校对其点名批评。经常迟到,屡教不改,学生一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七次或旷课七节以上,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直至留校察看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