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z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省政办发(2014)84号)、《z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14)113号),并结合我校《教师月工作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 的原则。引导教师把师德放在首位,积极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大体平衡,适当拉开差距。
5、坚持“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比实绩。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各类管理人员津贴: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由市教育局考核,享受全市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
2、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室考核:360元/月。
3、校长室将与下列各类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发放,发放标准为:
学校中层管理人员:320元/月;
说明: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另享受兼职中最高项津贴的50%。
4、中层协理员(退居二线的中层)全年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年工作不全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全校教师数。
5、副校级协理员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退居二线中层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得1.1倍。
(二)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费人均每月300元,每月考核一次,并进行等第评定,等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并分别按权重1.1、1、0.9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1。如班主任请假,代理班主任必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并享受10元/天的班主任津贴。
各班配备副班主任:60元/月。副班主任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如出操,尤其是中午就餐后负责把学生带回教室,等候班主任到教室。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将人才派遣教师每人统筹1200元参与正副班主任考核,其他方面另行考核。
(三)骨干教师津贴:
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镇级拔尖人才不发津贴,市级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按以下标准每年只发10个月津贴(经丹阳市教师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后发放):
镇江市级 学科带头人 镇江市级教学骨干 丹阳市级 学科带头人 丹阳市级 教学骨干
250元/月 85元/月 48元/月 30元/月
(四)教师考勤津贴
每月出勤奖200元/人。有下列情况需扣除相应的金额:
上班迟到、早退 5元/次
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不到岗的 5元/次
升旗仪式、教师会议等重大活动缺席 10元/次
教研活动缺席 10元/次
病假 30元/天
事假 60元/天
旷课 90元/节
旷职 扣除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五)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及争创活动津贴:
为了把折柳中心小学办成一所讲规范、高质量,有自己特色的知名农村省级实验小学,特设立此项津贴。每人1000元,若在学校争创活动中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的,视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