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泰实验中学教师考核制度
1.教师从试用期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2.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业务考核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分教学计划制订、备课、听课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书育人、命题与考试、课外活动、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工作态度、教学实验等诸项。
综合评定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完成学校交付任务、同事间的协作精神、考勤情况、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
3.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未评比先进、奖金发放、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