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分为三大部分,即总则、细则、附则。总则明确考核的目的、内容、考核办法、等次的确定以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细则明确量化评估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步骤。附则明确加分因素。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由教务处具体操作。本方案自二OO七年秋学期开始执行。
总 则
考核目的:端正教师教学态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便于奖勤罚懒,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品位,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标准分值为100分。
考核办法:采用学生评估(40%)、教研组评估(15%)、年级组评估(15%)、教务处评估(30%)相结合的办法,每学期测评一次,学年累计,算出综合得分。
考核对象:所有上堂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分散到所代班级、年级组和教研组考核。不代课者不在此考核范围内。
考核等次的确定:按得分顺序排名。
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年总分前三名的教师经当年考核领导组审核后可以考虑定为优秀;总分后十名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评优秀。
2、与评先挂钩。各类先进从学年总分前十名中推荐。
3、与评聘职务挂钩。量化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总分后五名教师在限额下不考虑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与奖金及岗位挂钩。学期总分前二十名教师学校将给与每人300元的奖励,并直接汇入学期课时费中;学年总分前五名教师,学校号将颁发荣誉证书;学年总分后五名教师,根据学科可考虑转岗或待岗;总分后十名教师不再安排下一学年度的毕业班教学工作。
细 则
本细则分四个部分。
一、学生评估(40%)。取班级学生数的1/2发放评估表,即每2名同学共同商量给科任教师打分,每2人共填一份评估表,取任教所有班级所在学科的平均分。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及单元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