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2014年度第一学期评优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依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2008年9月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㈠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㈡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6条,总分为60分,每条10分。
⑴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⑵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守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育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⑶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⑷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⑸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⑹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合格的基础上,达到八条中四条以上。八条总分为40分,每条5分。
⑴综合业绩突出。年度内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教师、部门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
⑵群众满意度高。在民意测评或学生问卷调查满意度达90%以上。
⑶业务业绩突出。所教学科学期末或学年末测试平均成绩高出平行班级5分以上,或合格率高于平行学校、班级,或从事的部门工作考评业绩高于同行。
⑷纪律模范。本年度没有缺课、缺岗行为,且上班、政治、业务学习出满勤。
⑸教研创新业绩好。本年度承担过县区以上公开课、研讨课或得到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论文、课题、学科竞赛、综合活动等成果奖的,或主持分管的工作、部门本年度承办过县区以上相关部门主办的活动。
⑹关爱集体,勇挑重担。本年度工作量达核定工作量的150%,或无偿从事社会、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和志愿者活动,或节假日、休息日长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作出无偿劳动的。
⑺为人师表。为人清廉,生活朴素,和领导同事团结协作,家庭和谐,尊老爱幼,收到师生广泛赞誉,或本年度评为“五好家庭”,或受到政府部门及个人的表扬信、感谢信,或本年度被列为“文明岗”“示范岗”“学习标兵”“先锋号”等。
⑻助人为乐。在慈善机关、红十字会和政府部门组织倡导的赈灾、扶贫、助残、资助贫困生、帮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
3、不合格。有《z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占考核小组成员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