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时间发现电话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罚款20元。
2、交接班无记录,或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双方责任人处罚10元。
3、做好宿管值班室及责任区的打扫和保洁工作,否则,一次处罚10元。
4、对宿舍内公寓物品有保管和监督的责任,若发生人为损坏、丢失,宿管人员找不到责任人的, 由其按现行价值赔偿。
5、未登记非正常时间或非正常人员出入登记的,一次处罚20元。
6、对突发事件(如学生打架、失火、生急病、偷盗等),未及时上报、未采取措施的,一次处罚 5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宿舍内乱接电源插座的,未及时教育和采取措施的,一次处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