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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晶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华晶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一、课题研究奖励

  凡按照学校课题研究要求,有可行的研究计划、实验方案,接受教研处管理,并有始有终完成课 题研究,有研究成果,提那个过审评的校级以上课题,学校给予奖励。

  1)阶段成果。每学期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阶段成果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给 予100-200元奖励。

  2)最总成果奖。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课题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进行奖励。 给予100-200元奖励。

  3)课题研究中发表在课题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参照第五项的2条奖励。

  说明:1)课题成果:阶段性报告、优秀课例、示范课、论文集、校本教材。阶段成果奖、最终成 果奖以教研组为单位。

  二、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1)凡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教研组长;出色完成说课、备课任务的备课组长,每学期 期末给予物质奖励。

  2)奖励办法:

  (1)教研组:省部、市、校级论文分别奖400、200、100;组织科研课题、校本培训、校本教材 编写等一次性记2分;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示范课、汇报课、外出讲座等每次记2分。

  (2)备课组:期末全组教师“学生测评满意率”均在60%以上;期末时调研考试位居年级前三名 ;本学期本组教师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论着)以上。

  (3)期末累计,总分居第一的教研组,其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总分居年级前两名的备课组,其 组长为优秀备课组长。

  说明:既是优秀教研组长又是优秀备课组长,按优秀教研组长奖励。

  三、科研能手: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注重科研理论学习,撰写教学论文并对我校教学有一定指导 作用,自主参与课堂教学改革。

  论文、竞赛、说课、示范课、科研课题等按下列办法计分,期末累计,位居全校教师前五名者, 依据德、勤、能、绩,评出“校科研能手”。

  校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参与教师培训、玩出讲学等活动每次记2分,其中校本教材编写等一次性记3分。

  四、教改研讨课、示范公开课、说课奖励

  凡承担校级以上作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市 校级100元。

  凡承担市级以上说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市 级80元。

  说明:此项活动不包括学校组织的。

  五、论文论着奖励

  (1)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着,学校给予奖励。省部级100元,市级 50元。

  (2)省部、市教科研所征文比赛,获奖论文,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六、编写校本教材奖励

  有实力的教研组、备课组编写校本教材,经教研处、教务处审核,主题质量高,学生反映好,可 供全校或年级学生使用,学校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如修订再版,视其情况,给予300—600元奖励 ;只供阶段使用奖励400元,如修订再版,给予200元奖励。

  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

  只奖励参加国家级、省级知识竞赛复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一等奖国家级200元、省级150元;二等奖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三等奖国家级100元、省级50 元。

  说明:一位教师同时知道多个学生获奖,取最高奖;指导教师按现任教学班奖励。

  八、专题讲座奖励

  教师在校组织“专题讲座”,面向全校学生,奖励80元,面向年级学生,奖励50元;一稿多讲, 每讲一次奖励30元。

  九、外出讲学奖励

  我校教师外出到本县兄弟学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外出一次奖励15元。

  十、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学新秀奖励

  1)指导教师要按《培养协议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改课,指导青年教师落实个教 育环节;青年教师在拜师活动中必须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要求。

  2)青年教师出师后,“学生满意测评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出师课”被评为“良好课”(74 —84分),学校根据“德、勤、能、绩”,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师新秀”。

  说明:

  1)同一篇论文获不同级别奖励,或在不同刊物发表,或既发表又获奖,只取最高奖,不累加;在 校《教育园地》发表后,又在他刊物发表或在论文交流中获奖,扣除学校已给部分。

  2)一篇论文多人署名按第一作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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