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二中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金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核准和专业技术聘任工作的通知》(瑞人字[2015]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z
成员:z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及相关人员(zz)
(二)设立六个工作组:
1、资格证件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工会。
2、个人基本情况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团委。
3、工作量认定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总务处。
4、教学质量、工作常规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5、师德师风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德育处。
6、校级荣誉和任现职获奖情况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教研室。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一)本单位岗位设置的审核数量
根据金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核定我单位专业技术岗位311个。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1、副高级岗位94个,其中;五级岗位 19个,已聘用岗位37个,空缺-18个,符合条件5人;六级岗位37个,已聘用岗位27个,空缺10个,符合条件15人;七级岗位38个,已聘用岗位50个,空缺-12个,符合条件7人。
2、中级岗位149个,其中;八级岗位43个,已聘用岗位23个,空缺20个,符合条件4人;九级岗位62个,已聘用岗位17个,空缺45个,符合条件8人;十级岗位44个,已聘用岗位49个,空缺-5个,符合条件16人。
3、初级岗位62个,其中十一级岗位31个,已聘用岗位27个,空缺4个,符合条件32人;十二级岗位31个,已聘用岗位54个,空缺-23个,符合条件9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1、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岗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和评审条件。
⑵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除外):
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原则上需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评为中学高级或小学特高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评为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聘任基本原则
(1)注重业绩,结合资历、学历计分,按考核分数高低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2)在编在岗(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请假人员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除外);
(3)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任,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5)原则上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
四、聘任计分办法(截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一)年龄,每年计0.3分。
(二)教龄,每年计0.5分。
(三)任职年限计分:1、竞聘七级、十级人员,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获取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每年计1分;
2、同一层级内竞聘高一等级(如原六级竞聘五级、原十级竞聘九级)人员,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现聘任等级年限每年计1分,获取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不计分。
年龄、教龄、任现职年限、获取资格年限、现聘任等级年限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任年减去出生年、开始任教年(间隔年除外)、现职聘任年、现岗位等级聘任年为准。如1965年生,1984年开始任教,2005年聘为中学一级教师,2009年聘为中一九级,2011年评为中学高级教师,2012年竞聘中高七级或中一八级,其年龄为2012-1965=47周岁、教龄为2012-1984=28年,任现职年限为2012-2005=7年,取得中高资格年限为2012-2011=1年,现聘任等级年限为2012-2009=3年。
(四)学历,总分控制在6分之内(本校属于完全中学,教师上初中和高中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应统一标准)。硕士学历计6分,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教师不合格学历按合格学历计算,其他年龄段不合格学历教师计3分。
(五)业绩,总分控制在60分之内,具体计分办法为: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