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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南中专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通南中专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调动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校中层干部三年聘期已满的实际情况,党委、校长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决定实施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教政〔2014〕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以及市编办、市教育局批复的关于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机构设置

  根据通编办发〔2014〕4号文、通教人〔2014〕1号文规定,学校内设机构仍为6个职能办处、5个专业部和1个高职部,,即: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和机械专业部、机电专业部、计算机专业部、服装与艺术专业部、商贸专业部与高职部。各部门职责见《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二、竞聘职位

  本次竞聘,在通编办发〔2014〕4号文、通教人〔2014〕1号文规定的中层正职12个、副职16个职数之内,共设置中层干部岗位23个,其中正职岗位12个、副职岗位11个。具体如下:

  (一)职能办处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5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

  学生工作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后勤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招生就业处主任1人;

  培训处主任1人。

  (二)专业部、高职部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6个。

  机械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机电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计算机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服装与艺术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商贸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高职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热爱学生,热爱工作,关爱教工,关爱学校,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熟悉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务处及专业部、高职部主任需具有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主任、副主任须具有讲师(中学一级教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勤奋工作,乐于服务,开拓创新,业绩显着。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四)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共同开展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年龄规定:年龄符合通教党〔2014〕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即“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原则、期限

  (一)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用期限

  通教党〔2014〕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规定:“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的聘期为一至三年。”

  五、竞聘程序

  (一)制订方案。学校制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竞聘的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以及实施时间等相关事项,报市教育局党组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个人自荐需填写《南通中专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每个申报人,可填报2个竞聘岗位,并需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应聘其他岗位。《报名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校党委。

  (三)资格审查。党委、校长室根据通教政〔2014〕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层干部竞聘条件及个人申报情况,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

  (四)个人述职。竞聘候选人在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上述职,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路。

  (五)民主测评。在竞聘候选人述职的基础上,教职工代表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对竞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考察。党委、校长室根据竞聘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请市教育局党组主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党委、校长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可能影响公示对象聘任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决定、回复。

  (八)决定聘用。公示期满,由党委、校长室正式提出聘用意见,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待市教育局党组批复后,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

  六、日程安排

  6月下旬~7月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1日,竞聘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党组审批。

  8月5日,召开行政办公会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作专题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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