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坚持重实干、看实绩,重发展、论英雄,重品行、凭公认的用人导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干部队伍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采取竞争上岗方式,在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内部选拔副校长人选。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数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副校长2名。
二、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现任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中层正职,或现任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中层副职满3年(2009年7月30日前任职);
3、年龄在45周岁左右及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6、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管理经历,业务能力较强;
7、身体健康。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公布简章。采取适当方式,在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内部,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以及选拔的程序、办法,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依据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合格人员。竞争上岗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4及以上,如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职位数。
4、民主推荐。召开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民主推荐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定额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得票多少,取民主推荐得票前6名人选进入面试。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选拔对象的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和个性潜能等。根据面试、民主推荐综合得分情况,取综合成绩前4名人选进入组织考察。
6、组织考察。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7、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8、任职公示。对拟任用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9、正式决定任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对决定任用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竞争上岗人选试用期一年。
四、报名手续和办法
报名者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和照片同时报电子版)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412室(县级机关大楼4楼)。
联系电话:z。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纪委(监察局):z。
县委组织部:z。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