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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建中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邺建中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教育科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文化品牌的重要路径。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的实践进行真问题研究;鼓励教师通过问题研究、专题研究、课题研究,以及有效的教育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研究水平和教育品质。

  学校为教师从事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和课程研究创造条件,对教师论文获奖、发表给予奖励;对课题研究通过结题的实验教师以及获奖的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成果给予奖励,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走向深入。

  学校对教师的教科研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考核成绩作为评选教科研先进的依据和综合表彰的参考。

  一、对国家、省、市、区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评比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论文、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考核

  级别  奖项  论文获奖  论文发表  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成果获奖

  国家级  获奖  250  300  同论文获奖

  省级一等奖  250  300

  省级二等奖  200

  省级三等奖  150

  市级一等奖  200

  市级二等奖 150

  说明:

  1、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赛事,论文参赛由学校审核统一参评。需及时将证明材料交至教科室,否则不予奖励。

  2、教师论文发表,必须是国家教育类正规刊物,否则不予奖励。同一杂志发表每年只能奖励一次。报刊发表不做奖励。

  3、反对一稿多投,获奖只算一次,不重复奖励。

  二、对国家、省、市、区级教科研主管部门的规划立项课题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课题考核

  级别  课题研究课、讲座  通过结题

  国家级  200  500

  省级  150  400

  市级  100  300

  区级(校际)  50  200  说明:

  1、以上课题奖励对象是指教师独立承担的学科个人课题,集体课题由学校设置课题贡献奖,按照课题领导、重点参与、一般参与等予以奖励。

  2、学校组织教师参加课题申报区级以上国家规划课题或教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评审,申报方案由学校审核统一参评。否则不予奖励。

  3、市级以上评审费以及集体课题专家论证费、结题费由学校承担。

  三、对开展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具体如下:

  说明:

  1. 学校每年在教师节对获得教科研综合奖的老师予以表彰,并按照考核成绩推选区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

  2、对学校主课题、学科集体课题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年审有贡献的老师予以表彰。

  3、对获得校本课程建设奖、研究性学习成果奖的老师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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