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如皋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工作意见》(皋教发〔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搬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共15人,其中教职工代表5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宣传组、监督组。
工作组组长:z 成员:z
宣传组组长:z 成员:z
监督组组长:z 成员:z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工作。
工作组负责草拟实施方案,并在征求教职工的基础上提交学校岗位聘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负责将领导小组审核后的方案稿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聘任工作。
宣传组负责实施岗位聘任政策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接待对岗位聘任认定有不同意见的教职工,解释政策和方案,并注重领导组的沟通,为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监督组负责监督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以及学校相对稳定工作。
四、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27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3个。其中:单位领导岗位1个,办事员岗位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9个。
(1)正高级岗位1个。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78个。其中: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31个,七级岗位31个。
2.中级岗位90个。其中:八级岗位27个,九级岗位36个,十级岗位27个。
3.初级岗位54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2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师岗位1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2)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3)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设岗情况,参照教师聘任细则进行聘用。
(三)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六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聘用对象、聘用时间界定
1.聘用对象
本单位2013年11月28日止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2.聘用时间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从现在起,本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本次聘用凡确认聘用关系的,均须签订聘用合同,否则无效。本次聘用起讫时间为:从2012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止。
七、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R)事[2009]29号)、《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