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徐36中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15号)和州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州徐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教[2015]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民主科学,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基层工会主席)、有关部门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六、考核方法
1.班主任基础津贴,中学每月300元,小学每月200元,按月发放。
2.一线骨干教师(校级以上名教师、青年名教师)津贴,每月1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全年10个月)。
3.教研组长考核奖每月3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全年10个月)。
4.年级组长管理考核奖:中学每月180元,小学每月12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5.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奖:正职(正科岗位)一等奖每月300元,二等奖每月260元,三等奖每月200元;副职(副科岗位)一等奖每月260元,二等奖每月220元,三等奖每月16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初中和附小的中层干部可参照年级组长标准执行)。
6.学校领导副职管理考核奖:一等奖每月360元,二等奖每月320元,三等奖每月26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7.教育、教学成果奖,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不超过12万元,年度考核发放 。
8.工作量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班主任津贴后提取50%,按月考核(工作量不满时按比例扣除,老教师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在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工作量标准可按同类人员降低1/4),年度发放。
9.安全奖,每年10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10.全勤奖,每年1000元,学期考核,年度发放。
11.工作绩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以上各类津贴、奖励后的全部),年度考核发放。
岗位系数:全体人员1.0;教师增加0.1;学校中层副职增加0.15;学校中层正职增加0.2;学校副职增加0.25。
考核结果系数:合格1.0,优秀1.1,基本合格0.9,不合格0。
优秀人员比例总量不超过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有其他违规行为受到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处分的。
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12.校级领导正职由教育局考核,按要求发放。
说明: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不代课或代课不满课时,一般情况下不得享受一等奖。
2.中层以上干部与一线骨干教师、组长不可兼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3.管理考核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30%。
4.各类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及奖励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
5.每月5日各部门将上月相关考核情况报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