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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马中学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沟马中学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一、本制度基本分为100分。

  二、工作数量

  凡周课时初中不满14─18课时,高中不满12─16课时者,每少一课时每学期扣5分(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的除外)。

  三、教育工作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凡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的,有一例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交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安排的其他各项活动,学习有笔记。凡学校组织、安排的活动(包括政治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中离、早退一项一次每10分钟扣1分,无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班主任准时参加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凡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组织工作有较明显差错,一次扣2分。

  3、热爱教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凡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一条一次扣5分。

  4、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制定的《加强师德行风建设十项规定》。凡违背《十项规定》中一项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另行处理。

  5、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制定的《盐都区教育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有教育事故的基本情形之一的,一项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另行处理。

  6、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分工,勇挑重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凡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守时或完成质量不高的,有一项一次扣2分;不接受任务或未参加应该参与的工作,有一项一次扣5分。工作马虎,影响学校声誉的,每次扣10分。不能服从学校开学前的分工,按拒聘处理。

  7、控流工作按照《沟马中学初中部控流制度》进行考核。

  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凡迟到、中离、早退一项一次每10分钟扣1分,旷职每半天扣20分。病、事假超标的,参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9、凡属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不按时保质完成的或未经批准不参与的有一次扣5分。

  四、教学工作

  1、教研活动:认真研究大纲、教材和学生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参加各级教研活动。

  (1) 每缺一种计划扣2分,计划制订不认真或项目不全、操作性不强,有一份扣1分。

  (2) 凡听课或评课无故缺席者,有一次扣5分。

  (3) 听课每周不少于1节,不能完成的每少一节扣2分(期中、期末考试期间除外)。

  (4) 校内听课被认定为C等及以下的课,有一课时扣5分, 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听课被认定为C等及以下,有一课时扣10分。

  (5) 凡一学年未订阅一份专业杂志、未开展课题研究、未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的,有一项扣1分。

  (6) 教研组长除按上述制度考核外,另执行《沟马中学教研组长岗位考核制度》。

  2、集体备课:认真参加集体备课。

  (1) 凡集体备课迟到、早退、中离的,有一项一次扣2分; 无故缺席的,有一次扣5分。

  (2) 备课超前一周。发现不按要求备课,少一课时扣1分。

  3、“四册”检查:

  (1) 校内检查“四册”,某册有一次不合格扣5分,有一册不交扣10分。

  (2) 上级部门检查“四册”,某册有一次不合格扣10分,有一册不交扣15分。

  4、上课:严格按学校编排的课表上课,严格课堂教学规范,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 凡不按课表上课,有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若请假调课,则由接受该节课者负责,私自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 发现上课吸烟、坐着上课等违背课堂常规等行为的,有一项一次扣1分。

  (3) 不按时上下课或中离、迟到,每5分钟扣0.5分,不满5分钟按5 分钟计算。

  (4) 凡教学目标不明确的,有一次扣1分;当堂训练或自主学习不达要求的,有一次扣1分;不运用教媒体的,有一次扣0.5分;凡出现科学性错误的,有一次扣2分。

  (5) 学校安排各类坐班,按本条款中(1)、(3)两条执行。

  5、考试

  (1) 监考不认真、看书报杂志、开小差等,有一项一次扣3分。

  (2) 监考者在该场考试前5分钟仍不到岗,按旷课2节处理;考后半小时仍未到岗或无故不参与监考,按旷课3节处理,并取消监考资格。

  (3) 阅卷不认真、迟到、中离、早退的,有一项一次扣3分,旷职一次扣10分,阅卷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次扣5分。

  6、作业与辅导

  (1) 凡学生作业书写不认真,同一次作业每三例扣0.5分。作业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作业量偏少或偏多、作文篇幅过短的,有一项一例扣0.5分。课外作业不检查的,有一例扣1分。

  (2) 凡作业批改积压的,有一次扣1分;有漏批、错批的,有一例扣1分。作文总批数量达不到1/2的,有一次扣1分;达不到1/3的,有一次扣2分。

  (3) 凡不组织课外活动的,有一次扣1分;有活动无记录或有记录未活动的,有一次扣0.5分。

  五、说明

  1、对照上级部门的规定,缺漏的或低于上级部门加分、扣分标准的,服从上级部门规定。

  2、考核结果与聘用、晋职、评优挂钩。

  3、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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