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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搬中学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经搬中学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教师校本培训不断取得新成果,特制订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1、严格教师校本培训的各种培训的考勤。教师按时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每迟到或旷会一次,学校将按教师日常考勤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教师校本培训学习情况的检查。学校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教师要有校本培训学习目标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学习阶段性总结等,每缺一项酌情扣除教师的年终量化考核分。

  3、教师必须修满最低教育学分。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最低学分必须达到40学分,达不到学分者,年终量化考核要酌情扣分。

  4、严格教师学历达标。教师学历必须达到本科(含本科)以上,并且与所任教学科专业一致。

  5、严格教师的校本培训完成情况。教师在校本培训中,不能达到培训要求,将在年终量化时视为不合格教师,年终不能评为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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