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刘二幼考勤制度
1、全体教师都要按时上下班,值班教师要提前30分钟到园,所有人员都要上岗签到,不签到者以值班园长看到的时间为到园时间。
2、全体教师都不得早退,值班教师要等幼儿全部被家长接走后方可离岗。
3、未经领导批准,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消假手续,且请假时间记入考勤记录,学期末累计,每3小时算事假半天(含请假迟到、早退)。
4、未请假中途离园以及不上班者,视为旷职。
5、连续休假、请假,连续计算,不除周日。
6、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者须经领导批准,并视为事假。
7、一学期一般病、事假不超过三天,三天以上每半天扣5元,10天以上每半天扣10元,20天以上每半天扣15元,每达30天则扣除一个月基本资,整学期请假则基本工资全部不发;大病(指开刀动手术)超过两个月以上每天扣10-15元(工伤除外);旷职每半天扣20元。
8、迟到每五分钟以内扣1元,每次不超过10元。
9、因工作需要按排加班、召开会议以及开展教研活动与正常上班一样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