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中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以《中小学教师职称试行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为依据,本着严格掌握条件,注重实绩,讲究民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稳中求进、求新,既遵循有关法规,又便于操作,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科学动态的教师职称晋升管理运行机制,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按评分细则积分,从严把关,集体审议。
2.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积分从高到低推荐。
3.坚持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并以此引领今后教育教学方向。
4. 坚持“三个公开一公示”:公开政策和推荐程序、公开指标、公开述职和评审标准、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5.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xxx公德,搞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财物,玩忽职守,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三、推荐办法
(一)审核申报人基本资格:
1.学历、任职(聘用)年限、职称计算机考核、教师资格证书、教育管理工作年限均符合“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条件。
2.有符合规定数量和级别的论文。
3.参加过校级以上的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或开设讲座并达到相关要求。
4.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
申报人需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否则不得申报。
另: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需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市以上综合表彰、市教学能手称号、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市一等奖以上等),方可申报高级教师。
(二)学校职称评定评分细则:
1.民意测评(满分5分)
根据申报对象的平时表现,对其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等进行教职工现场民意测评。满意率在85%以上得5分,低于50%不予推荐。
2.工作量(满工作量20分) (超工作量见附加分)
根据近三年度的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考核计分。
3. 教学实绩(满分20分)
考试学科由教务处根据申报对象2014-2016学年度四次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核,设基本分为16分,根据教学实绩进行加分或减分。高二年级选修科目以学测考核计分;高三年级以高考成绩考核计分。
非考试学科由教务处参照相关等级考核计分。
4. 教育管理(满分20分)
(1)管理年限
班主任年限从任现职以来开始计算,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部门干事,连续任教毕业班等任职折算成管理年限。其中担任中层干部、年级主任、年级副主任、部门干事、班主任,每年加3分;其余每年加1分(连续任教毕业班有1年加2分,即连续2年任教加2分,连续3年任教加4分),担任课外活动辅导工作的每学年0.5分。
(2)管理业绩
所带班级或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受到表彰的,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
注:(1)同时兼任几种职务者,按最高分职务计算。(2)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教毕业班等年限由教务处审核认定。(3)班主任工作年限由政教处审核。(4)课外辅导活动由年级组、分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
5.教学竞赛(满分15分)
(1)教师竞赛(满分12分)
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基本功竞赛(含案例、教学设计、课件)、优质课评比(含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班会课竞赛,获校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获县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获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及以上得12分。市新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或基本功考核成绩为A(优秀)的加4分。
非现场竞赛评比的按获得论文等级计分,且计入教研成果一栏,不放入教师竞赛中积分。三星合作片观摩课按校一等奖计分。案例、教学设计、课件获奖参照论文获奖计分。同年同类不同级比赛取高分记,同年同级不同类单独记分。
(2)学生竞赛(满分3分)
学生奥赛获奖按下表计分:
省级以上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0
三等奖 1 0 /
注:以上教学竞赛、学生竞赛时间均从任现职至参评年前一年12月31日,认定以有教育局、教研室(院)、教育学会印章的证书和相关表彰文件为准。由教育、教研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作文大赛获奖等同奥赛计分。无指导老师的证书一律无效。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