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小学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大人社〔2014〕9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对全校教职工岗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特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各级关于岗位考核的精神,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教师座谈会、教职工会议、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和教职工个别访谈等多种渠道讨论,充分保证教师的发言权,努力做到民主集中。经过教职工大会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使岗位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程序公开,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1.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德”和“廉”实行“一票否决制”;“能和绩”合计为85分(分别对应教导处、教科室、大队部和总务处考核细则);“勤”为15分(对应考勤细则)。对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实行同类考核,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根据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平时组织活动参与率及所取得的成绩,制订相关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各块分值分别是:教导处35分;教科室25分;大队部15分;考勤15分;后勤10分。(具体打分方法参见各部门细则)
三、考核组织
为做好岗考工作,学校成立了z为组长、分块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长:z,成员:zz。具体负责制订学校教职工岗位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实施
1.根据《大丰市龙三小学教职工岗位考核方案》,五个职能部门打出各块分数,再由考核小组按权重计算,汇总得出考核总分。
2.按照指标分配数,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出优秀格次。如出现积分相同,则采取教职工全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格次人选。
3.教职工考核结果出来后,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4.公示期截止后向龙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上报岗考结果。
以上《教职工岗考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丰市龙三小学岗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