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草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教职工工作绩效为导向,逐步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由德、能、勤、绩四个部分组成。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具体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表现,执行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师德建设的各项决定,履行师德师风纪律要求以及服务学生、服务社会、顾全大局等表现。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及履行能力、专业技术素养、教科研能力等情况。具体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服从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考核教职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等。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表现和勤奋敬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和出勤等情况。具体考核教职工的出勤到岗情况、接受并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以及公益活动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绩的水平和教育教学效益。具体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素质要求为依据,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成果的水平以及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科研、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职工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教学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级体和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情况。
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奖励性绩效考核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适当参考学生、家长的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核查资料、质量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1.关于“德”的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教职工的“德”进行整体定性考核并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职工“德”的等级是进行“能”、“勤”、“绩”三项指标考核评价的前提条件,达到基本合格或以上等级才能参加后三项的综合考核;对“德”的等级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全额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关于“能”、“勤”、“绩”的考核。采用过程评价(月度考核、学期考核)与终结评价(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以年度综合定量考核方式呈现。本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全年能、勤、绩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能占30%、勤占30%、绩占40%)进行综合考核。
五、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1.被考核对象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填写绩效考核有关表格进行自评,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办法),结合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及年度考核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教职工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4.学校领导班子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
六、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一次分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职工个人百分考核积分的比例乘以85%乘以本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再增减代课、请假的有关费用后,作为教职工个人第一次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一次分配的余额为第二、第三次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