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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泰三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州泰三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泰教人〔2015〕13号)的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为其聘任、奖惩、解除、调整工作岗位、晋升职务及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_______,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以规范教职工考核为主线,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党总支书记、校长、挂职人员由市教育局考核);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进人员在现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教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或因其它原因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等第人数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4%。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优秀等第名额分配到年级组或相关部门,高三年级组可适当上浮优秀等第名额。

  (一)优秀:师德考核优秀、工作量符合要求,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廉洁奉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不服从学校分工,工作挑三拣四或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的50%;

  2.在学生评教测评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

  3.一学年无故缺课、停课、上空课、缺监考累计超过3节次;

  4.一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

  5.一学年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各级各类会议、集体备课等)累计超过3次;

  6.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退步明显。

  (二)合格:师德考核合格,工作量基本符合要求,教育教学业绩良好,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一学期旷职、旷课累计超过3次的;

  2.违反“州泰市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1-6条之一的;

  3.绩效考核、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4.实际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经学校批准照顾的对象除外);

  5.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声誉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

  (三)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综合测评,量化考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学校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五)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

  (六)教师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2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六、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z

  成员:

  z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

  主任:zz

  副主任:zz

  成员:zz

  (二)学校每年8月中下旬按学年度实施教职工考核工作,8月31日前结束,9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考核时限为上年8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以本学年度第二学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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