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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沈初中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灶沈初中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建设标准》的有关精神,结合市、县有关文件的总体要求,为落实我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实施方案》,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对全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制定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办法。

  一、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2分)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9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学困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人身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9分)

  1、忠于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四)严谨治学,求真务实(9分)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2、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2分)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挑重担。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六)廉洁从教,乐于奉献(24分)

  1、坚持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不代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向学生乱发复习资料;

  3、不从事有偿家教;

  4、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活动;

  5、不恶语伤人,不打架闹事;

  6、不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不搞小团体,不诽谤诬蔑他人;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6分)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2、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不窜办公室,不上网玩游戏、聊天。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9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不刁难学生家长,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学校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学生。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二、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奖惩

  1、考评的时间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年终结合师德考核,进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考评的方式

  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督查考评。采取座谈、发放评议卡打分等方法进行考评。

  3、奖惩措施

  对督查考评的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并把它列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待岗等处分。对考评中成绩优异的,及时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之一。

  4、考评的相关责任

  按照廉政文化进校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确保整个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健康进行。

  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督查、考评和奖惩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z;成员:zz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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