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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激情创业,进一步促进学习科学、和谐、快速发展,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教师学年教育教学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并奖励。现就做好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奖励工作(以下称“业绩考核奖励”),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业绩考核奖励要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业绩考核奖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理念,注重实绩,鼓励冒尖。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通过奖勤、奖绩、奖优,真正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进行评价。充分激发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立足岗位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公平性原则:业绩考核的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奖励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具有教师资格的合同制教师。

  三、具体办法:

  根据区教育局所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方案,于每年七月前依据考核结果完成奖励工作。

  (一)考核奖励内容

  业绩考核奖励分为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和名优教师奖励三个方面,奖励总金额分别不超过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的15%、80%、5%。如按上述三方面奖励未使用完考核奖励经费,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根据学校实际和经费结余情况,另行设置考核奖励项目。

  1.超工作量奖励

  在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标准,认真履职,保质保量完成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之外,超额承担教育教学、管理等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的教师;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放弃或未休满婚假、产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的教师,且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根据学校原有的相关制度发放超工作量奖励。

  考核当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适当扣除业绩考核奖:

  (1)原则上,年度事假累计每天扣除5%,超过10天的扣除50%,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发放考核奖;

  (2)原则上,年度病假在20—40天的扣除30%,41-59天的扣除60%,年度病假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不发放考核奖;

  2.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1)各项目组成及奖励办法:

  项目分类 具体内容 奖励办法

  重大项目

  群体创优活动:

  优秀年级组评比 全校每月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200元。

  优秀教研组评比 全校每学期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300元。

  优秀奖励:

  阳光班主任 全校每月评选1人,奖励500元。

  阳光教师 全校每学期评选10人,奖励500元。

  中层考核优秀 每学期评选30%的优秀,奖励500元。

  学科质量:

  考试学科 根据学年学校考试科目成绩,语、数、英、科学科奖励人均基准数(具体金额根据教育局下拨奖励经费另定),学年考试成绩与年级常模差距缩小或增加10个百分点的加或减500元/人(三部抽测除外,同时任教多门学科的扣分按班级数的平均数计算扣分)。

  根据三部抽测年级指标项目达标情况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任教两个班级以上的按每班0.5系数增加奖励金额,扣分同理。

  考查学科 根据根据学校学生艺术素养监测、体质测试情况,根据区教学质量评定办法,考查学科测试合格,再加上学生个性发展成果基本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500元/人,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0%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300元/人,优秀,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不达标则扣800元/人。

  抽到考查科目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扣分同理。

  自我发展

  研修积分 根据教师自主研修积分分值划分为50%的合格、30%的良好、20%的优秀三档。合格800元/人,良好1000元/人,优秀1200/人。

  一般项目: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设置项目

  根据完成情况,项目大小,分别给予人均100~500元不等奖励,如涉及指导学生获奖的另行奖励。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元/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参考意见: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按20/分计,团体奖励可根据参赛人数、辅导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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