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宇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绩效工资分配的文件精神,以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力求公正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促进全校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条、实施对象
经校长聘任的学校全部在编在岗人员(试聘人员按80%发给,待聘人员按60%发给。新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实行见习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8两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外借教师参加原单位分配,由兴宇中学提供考核依据。
第三条、分配原则
实事求是,因校制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民主集中,公开公正,顾全大局,提倡奉献。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考勤奖、工作量奖、管理岗位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名优教师奖、岗位目标奖、年度考核奖、加班奖和校长奖励基金等项目。
1.考勤奖。主要体现对日常出勤和在岗情况的考核奖励。凡月全勤上岗工作的教职工奖2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见附件一)。
2.工作量奖。即课时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结构工资实施办法》中有关课时津贴发放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3.管理岗位奖。管理岗位指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岗位,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在满基本课时量的情况下,岗位津贴不满450元的按实际职务补贴计发,满450元的,其它岗位津贴最高封顶1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发。
①班主任考核奖。根据班主任一学期履职情况,按比例划分等级,奖励额度为1500---2000元/学期,期末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三)。
②相关管理岗位津贴
相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较好完成当月本职工作,全额享受此津贴,否则相应扣除。
A、按教育局文件精神,中层正职的管理岗位津贴标准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额度相当,450元/月。副职350元/月。满基本课时量的,全额发放。不满基本课时量的,相应扣除课时津贴;不任课的,课时津贴按后勤人员标准执行,同时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按80%计发。
B、年段长、教研组长、大队辅导员按100元/月发放。(教研正副组长的比例原则可定七三开,亦可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由组长定夺)。
C、备课组长按30元/月发放。
D、女职委主席、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按25元/月发放。
E、教师满基本课时量且同时承担学校上述管理岗位之外的工作岗位,按30元/月发放。
F、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正校级与副校级的岗位津贴按中层正职的1.5倍和1.3倍执行。
③值周奖。对认真完成值周工作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值周奖每周40—60元,按学期发放。
4.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学校管理方面取得成绩的激励,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见习期教师减半发放。
①学科质量奖。主要对学科教师一学期中学科质量进行考核奖励,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②教师教科研及指导奖:教师参加科研课题、优质课评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基本功比武等获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等。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③初三中考奖。根据当年中考业绩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初三中考学科教师。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④后勤服务奖。后勤服务人员在学期末根据一学期履职情况及教师民主测评,评出奖励等级,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