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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为了合理支出加班补贴费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意见。

  一、加班概念界定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应学校要求,教职工在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确认

  1.校长(书记)指派

  2.校长(书记)同意,中层指派

  3.因工作需要,经个人申报,校长(书记)批准

  三、相关规定

  1.加班费为一天30元。

  2.暑期加班除总务主任外,原则上最高计20天。

  3.体育运动队在暑期进行训练,每次补贴20元。

  4.学校特殊活动(如春游运动会、文艺演出等)需要在非节假日中开展,可根据学校财力适当给予补贴。

  5.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监考,根据实际划拨的费用发放;中考监考以每场60元计。

  6.代课15元/节。

  7.初三双休日补课50元/节,管理者30元/次。下午补课5元/节;

  8.竞赛辅导平时5元/节,双休日竞赛辅导参照初三补课标准;学生社团辅导(管理)平时5元/节,双休日25元/节。

  9.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家长学校活动,每人每次补贴20元。

  四、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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