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中心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A、学校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学校管理工作考评小组,除不定期考核外,每学年末予以全面考评,量化评分。
二、学校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工作占30分,教学成绩检测占50分,各种竞赛活动成绩占20分。
三、平时随机考核占10%,学年末考核占90%。
四、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两学年表彰三所先进学校。
五、按语数英考绩均分之和的高低每两学年表彰前三名学校。
一、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与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学校管理工作占30分,本身教学工作占20分,由乡中心学校考评;考绩具体方法:
①校长个人考绩达到27分(含27分)以上,按30分计绩。
②校长个人考绩未达到27分,按校长个人实际考绩分乘以30/27所得分计绩。
③未任教质量验收学科的校长的考绩按中心学校考核的校长个人考责分比例计绩。
④活动加分:本人活动得分与教师活动得分的平均分之和。
三、按照个人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表彰2名优秀校长。
C、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按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学校管理工作占30分,本身教学工作占20分,由中心学校考评。考绩、活动加分考评办法同校长。
三、按照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年表彰2名优秀教导主任。
D、大队辅导员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按教师同考;考责50分中少先队管理工作10分,由中心学校考评。各校上报大队辅导员德、勤、责三考分不得超过58分。
三、考绩、表彰办法同教师。
E、教师
一、考评总分100分。其中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考勤、考德、考责由学校考评,考绩由乡中心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语、数、英质量检测。
三、依据“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按全乡教师数10%的比例,表彰优秀教师。
四、每两学年对各年级语数英考绩第一名获得者给予表彰。
五、“四考”成绩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F、幼儿教师
一、考评总分为100分。考勤10分,考德10分,考责50分,考绩30分。
二、考评办法:各小学幼儿教师的“德、勤、责、绩”由学校考评。中心幼儿园园长的考绩分比照幼儿园管理工作评估分折算考绩分;幼儿园公办教师的考绩分比照本人德、勤、责三考总分折算考绩分。
三、按“四考”成绩,中心学校每两学年按幼师数10%的比例表彰优秀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