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考勤制度
1、事假,每节扣积分1分,请假教师自行支付代课费,可自行安排课程,但积分照常扣出,事假超过15天(连续)的教师,需经教育局批准,自行支付代课费;事假超过一个月(连续)的教师,学校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统筹),并自行支付代课费。
2、病假,一般病假扣积分0.5分/节,自行支付代课费;住院病假一律凭县级以上医院出院小结,不扣积分,自行支付代课费,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假一律以教育局准假为准,并自行支付代课费;凡病假两个月(连续)以上的教师,自行支付代课费。
3、公假一律由学校派出,不扣积分,公、特假代课费从每月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列支。
4、婚假:婚假一律凭结婚证、身份证在婚前一周向校长提出请假申请,普通婚假7天(连续),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5天,只能婚前申请,教师子女3天、兄妹婚假2天(连续,按特假处理),外县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路途时间。
5、产假:普通产假三个月,晚育(男26周岁、女24周岁)产假增加一个月,难产(凭分娩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产假延长三个月,产假连续计算,包括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周末。产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不变,不影响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6、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连续),工会考虑吊唁金200元。兄弟姐妹、祖父母、岳祖父母准假3天(连续)学校不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路途假。
7、教师子女升入大学的,可准假7天(连续),自行安排工作,自付代课费,不扣积分。如学校安排,则认定为事假。工会考虑200元的慰问品。
8、教师父母、岳父母、子女、配偶生病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需要护理及教师配偶分娩需要护理的可准假7天(连续,凭医院证明),自付代课费,每节扣0.3分,如大病需要长期护理的最多可请1月的假,自付代课费,每节扣分0.5分。
9、教师在上课期间(周末、寒暑假、其他法定假日除外)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以文件或县局通知为准)所产生的假,按特假处理,学校不扣教师积分,代课费从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参加学历提高考试(以准考证为准)的假,扣代课费,不扣积分,如自行调课则不扣代课费。
10、不论什么性质的假,一律在上课前一小时经书面形式请假,请假条可请老师代交,电话请假一律不算数,一天以内的由值周领导签批,多于一天的假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其他行政领导签批。值周领导按签批的假条记入校务日志中。教师自行安排课程的假,学校不扣代课费,但要按假项规定扣积分,请假条上写明请假的课程名称、节次、安排的代课教师等信息,所产生的考勤由代课教师承担。
11、迟到一次扣当月积分2分,工资15元;旷课一节扣当月积分10分,工资50元;早退一次扣当月积分10分,工资50元;事假一节扣当月积分1分,扣代课费15元;一般病假一节扣积分0.5分,扣代课费15元,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性扣当月积分10分/节,工资50元/节。
12、不按规定手续请假、销假或未经行政值周领导或校长批准就自行调课的教师,按旷课处理,每节扣当月积分10分,扣当月工资50元。
13、教研活动、政治业务学习、监考、学校安排的活动等每次折算2课时,评卷每天折算4课时。
14、升旗仪式迟到或未到扣工资15元,升旗仪式在周一课间操时间进行,由团支部主持,升旗前由监周领导清点教师到岗情况。
15、超课时15元/节,代课15元/节,分管工作超量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