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骆坳镇中心学校春期末统考违规处罚规定
为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经中心校研究决定,特制定2014年春季期末统考处罚规定:
一、严格按教育局规定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考试,违者每科罚责任人所在学校300元。
二、每科考试前5分钟,考点负责人与所在学校负责人当面拆封试卷,否则罚试卷保管员(考点负责人)所在学校200元。
三、试场一律单人单桌,两端两列及后排靠墙,前排靠讲台,按横五纵六摆放;中间列均匀散开,多余课桌不得在教室占据空间,一律搬出教室,安全排放,达不到要求不得开考,该科目成绩记为0分。否则罚所在学校300元,扣该科积分5分,同时扣该校总积分3分。(超过36人的按照人数平均分试场)
四、考试时监考教师不得出试场,非监考教师不得入试场或在试场外逗留议论或送烟送水,否则罚所在学校300元,同时扣该科积分为5分,同时扣该校总积分3分。
五、统一考试用笔:一、二年级用铅笔,三至六年级用钢笔或圆珠笔,一律不准使用任何形式的计算器,否则扣该科积分5分,同时扣该校总积分3分。
六、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收整理试卷,不需装订,但要封好试卷袋口。若发现未写学校、考号、班级、姓名或试卷整理不齐,每例罚监考教师50元。
七、考生将学校、姓名写在密封线外或试卷上有特殊记号的每例罚考点学校100元并扣该科积分5分,同时扣该校总积分3分。
八、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学校中餐一律不准喝酒,否则罚考点学校200元。
九、派出监考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未经允许不得调换。否则罚款50元。
十、上罚款及违反考风考纪情况将书面通报全镇,违反的人员按照管理方案规定不得评优评模、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评为三、四级教师,并影响本期的绩效工资发放。
以上违纪违规现象以考点负责人上交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的记载为依据。
驼骆坳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