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日常教学秩序,强化教师的课堂管理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培养学生勤学守纪的行为习惯,以此带动严谨教风、优良学风的形成。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日常运作
第二条 教学巡查形式主要有常规巡查、随堂听课等,重点检查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教学状态与学生学习状态等。
第三条 巡查人员应佩证上岗,严格遵守教学规范与管理规定,客观、公正地记录检查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巡查人员对检查信息进行复核、整理,依据教学巡查信息公示要求,制成日常教学状态巡查情况周报,每周三前在校园网OA系统公示上周巡查结果。
第四条 巡查信息公示主要包括违反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的教学违规信息,以及违规学生数达到班级应到人数10%及以上的课堂状态信息,公示期3天(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各系部联络员每周应及时对校园网OA系统公示的上周日常教学状态巡查结果进行复核,内容包括教师姓名、授课班级、授课时间与地点、基本情况等。若在公示期内对有关信息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教学督导处,由教学督导处复核。若出现差错,按学院有关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办法承担责任,重新发布更正信息;若无差错,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信息利用
第六条 每周公示结果由巡查人员、联络员相应告知院、系部相关领导,视情况进行必要防范并加以具体引导。
第七条 公示结果按学期进行统计,同一班级或教师其教学状态首次被公示,由系部对所在班级学生或教师予以口头提醒;第2次被公示,进行内在原因分析;第3次被公示,组织专项研讨;公示达到4次及以上的,由教学督导室跟踪听课,商讨改进办法。
第八条 公示结果所涉及的教学违规信息作为认定教师或管理人员教学差错及事故的依据,按班级或教师统计超过规定基准的数据作为系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四、档案管理
第九条 日常教学巡查记录按常规巡查、随堂听课独立建档,按学期撰写分析报告并汇编成册,存放于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附则
第十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查记录
2.职业技术学院随堂听课记录(理论)
3.职业技术学院随堂听课记录(理论·实践)
4.职业技术学院随堂听课记录(实践)
5.职业技术学院/学年第 学期
第 周教学巡查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