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是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有效监控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承担本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双肩挑、柔性引进、外聘及外籍教师等)。
二、评价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及中值分如下:
等 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分 值≥90<90、≥75<75、≥60<60
中值分95826730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体育教学三项标准,具体评价由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两部分构成,评价用表参见附件1~6。
三、评价办法
1、对承担本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实行随堂评价,预先不通知;教师日常授课时应带足相关教学资料,主动提供查验。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有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
(1)教师评价:主要有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仁评价等;
(2)学生评价:主要有教学督导随堂组织测评、教务处学期网上测评等。
3、教师随堂听课应记全主要信息,除根据评价用表内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外,还应分析所听这次课的得失,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教学督导还应视实际听课人数随机选取10~20名学生组织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4、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学生网上测评仅限于学生已学课程,实际参评学生数不少于应参评学生数的90%,总分计算时剔除实际参评学生前20%和后20%的分值,按教师任教课程的得分排序。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选项评价,各项指标为单选打“√”,多选无效;若所有指标全选“A”或全选“D”也无效。
6、“评价项目”折算时各项取中值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总分,并按总分对应的分值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四、评价效用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和申报岗位津贴进档或降档的必备条件;上一学年学生评教成绩与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总评成绩均不低于B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
2、教师同一课程在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教务处学期网上测评中均连续3次为A者,该课程免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二年,免评期内按A计入。
3、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C及以下、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C及以下或同一课程连续2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入各系(部)后20%的教师,各系(部)应进行个别诫勉谈话。
4、本院教师(含双肩挑)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D、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D、同一课程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与教学督导随堂评价均为C或同一课程连续2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入各系(部)后10%的,将由院领导牵头组织专题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5、外聘教师、柔性引进教师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为D、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D、同一课程连续2次在教务处组织学期网上测评进入各系(部)后20%、同一课程连续2次在教学督导随堂评价为C或出现教学事故的,学院不再复评,下学期开始不予聘用。
6、学院专题评价为C的教师,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不超过
8课时/周,由系(部)帮助提高,学期结束前学院组织专题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7、学院专题评价结果为D的院内教师,不再安排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限期进修提高,按新进教师程序重新考核试教后方可继续安排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主观不努力再次导致评价为D的,学院不予聘用。
8、随堂评价采集的违规信息,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依据。
五、附则
1、教学督导随堂评价综合信息、学院专题评价结果均以书面的形式直接告知教师本人,不论教师本人认同还是有异疑,均请在《随堂听课评议反馈书》“被评教师意见”栏中注明;相关信息也一并以开课系(部)为单位通知到系(部)主任。
2、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学生网上测评,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阅本人的测评结果。
3、学院专题评价结果直接报院长室,由院长办公会议具体认定。学院对任课教师的停课、限课处理意见,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
4、对教师或管理人员违规处理: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认定,以抄告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教师本人;教学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发布。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2005〕44号、温职院〔2005〕5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教师专用)
2、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
(学生专用)
3、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践)
(教师专用)
4、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践)
(学生专用)
5、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
(教师专用)
6、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
(学生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