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多媒体教室是现代化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适应学院二级管理体制,明确多媒体教室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效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务处与信息中心职责
1、根据教学需要,负责做好多媒体教室的建设、设备的更新或添置。
2、负责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投影仪、扩音等教学设备的硬件、网络和线路的故障排除与维修,确保教室内教学设施的安全使用、设备完好。
3、负责多媒体教室管理的抽查与评比,督促物业中心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工作状况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定期与各系核对多媒体教室设备清单。
5、负责协调全院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二、四方公司职责
(一)四方公司物业中心职责
1、负责对多媒体教室的卫生和设备运行状况等检查工作。
2、督促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进行考核与报酬发放,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人员予以辞退。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职责
1、按照课程表,上课前15分钟及时打开上课教室的大门,并检查音响、电脑、投影机等设备能否正常开启;若发现设备不正常或教师填写的反馈意见;应及时报告系办;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上课。若发现教师未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需及时告知教务处。
2、每天在上午第2节或第4节课后(根据课程表安排)、下午及晚自修以后,关闭音响设备、电脑、投影机等设备及操作台右上角的电源总开关,并及时关锁窗门和教室大门,确保设备安全。
3、及时做好地面、黑板、讲台、电脑工作台与学生课桌等的清洁工作,每周至少对地面、黑板、讲台彻底清洗 1 次,并注意保持,确保室内整洁、美观。
4、管理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或出借多媒体教室及电教设备,若有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三、各系职责
(一)系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系所属多媒体教室使用的统筹安排。
2、负责指派技术人员定期做好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系统安装、软件添加、病毒清除等日常维护,协助学院信息中心进行网络维护。
3、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及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安全。
4、每学期对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核对。
(二)任课教师职责
1、教师应在接到教学任务书一周内向系办提出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申请,并及时提出计算机软件安装要求;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提前两天向系办提出申请。
2、上课前,教师要提前五分钟到多媒体教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要按顺序关闭系统,并认真做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登记。
3、在使用过程中,教师要爱护教学设施,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切断电源;如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需要软件安装、维护等,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联系或填写报告单递交系办。
4、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电脑操作系统和删除软件,不得私自拆卸或带出多媒体教室内任何电教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