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院整体的教学改革,继续推进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特制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和单元教学设计入手,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督导和教师听课以及学生评教等方式,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切实以学生能力的提高作为评价一堂课、一门课效果的主要标准。
二、教师教学评价结构及方式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对一位教师的教学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专家(督导、评委)和同行,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
具体见下表:
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时间权重
学生(由教务处组织)网上评教期中后30%
督导(由教学督导处组织)院督导听课整个学期30%
系(部)评委 (由系部组织)课程设计方案检查(包括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单元教学设计教案等)专门时间20%
同行评价(系督导听课)整个学期20%
合计100%
三、教师教学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课程的单元教学评价
(1)课程单元设计教案。有能力目标、知识目标;有案例、任务设计、教学内容等。改变单纯的知识体系结构,注重行为引导教学,注重学生的能力训练和知识总结归纳;与第二课堂的能力训练项目紧密配合。
(2)单元课程教学的实施。基本符合整体设计进度表及教案要求。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式教学模式,注重以完成任务为中心的能力训练。
(3)单元课程教学效果。学生有兴趣,积极主动参与课程教学。学生基本达到单元的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完成本课的考核任务。
(4)教学常规要求。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
(二)课程的整体教学评价
1.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及其组织要求
(1)每门独立设置的课程,应有一份整体教学设计。一门课程的设计和讲授,原则上应由三位以上教师承担(任课教师允许部分交叉)。多人执教的同一门课程,应由课程组集体承担设计任务,共同研讨,分工协作。
(2)课程的总体目标要求及考核方案应统一。教学补充内容及具体编排组织方式、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的设计不做统一要求,但可以在课程组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再结合课程组成员的特点特长进行设计。
2.课程整体教学设计的内容要求
课程教学原则上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整体设计,各专业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可作相应调整。
(1)课程能力目标及训练项目设计:在“课程目标设计”中,对该门课程的各项目标要有全面、概括性描述。特别是其中的能力目标,描述要尽可能明确、具体、可检验。在“能力训练项目设计”中,课程能力目标中的每项能力,都要有相应的项目任务进行训练,并反映在“进度表”中。
课程能力训练项目设计时要区分单项能力训练项目和综合能力训练项目;设计内容应具实用性和趣味性,能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能训练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训练项目数量合适;具综合性、复杂性、覆盖性、挑战性和可操作性,项目最终有可检验的结果(成果)。
(2)课程知识目标和认知过程设计:知识目标明确,主要的支撑知识应体现“必须、够用”原则,突出知识为项目服务,为项目所用。
认知过程设计符合初学者的认识规律,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感性到理性,项目(任务)完成之后要有应用知识的归纳、总结和系统提升。
(3)课程内容进度表设计: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能力与知识)覆盖面、内容编排结构、学时分配合理。每单元课程内容翔实、信息量足够大,整门课程顺序以能力训练项目的实施过程为主线,小、中、大项目编排合理,台阶合适,项目效果递进。能从进度表中看出整门课程的上课步骤、设计思路。
(4) 教学组织形式设计:根据能力训练项目的实施要求,设计学生学习训练的组织形式,体现师生、生生互动合作。渗透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不仅要设计学生的学习组织形式,还要设计教师的教学指导组织形式。由多名教师联合教学的课程,教师分工协作,指导任务明确,组织安排合理。教师应主要按照“行动引导教学法”的思路组织教学,不是主要按照“知识逻辑推导法”的思路组织教学。
(5)考核方案设计:体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考核项目应涵盖学生的能力、知识、态度,突出能力考核,各项考核项目分值合理,比例适当。考核安排应在进度表中体现。
(6)教学资料组织设计:教材选用要体现高职特色,提倡使用按工作过程重构知识体系、项目编制符合工作逻辑及学生认知规律的自编教材、讲义。选用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等应符合课程教学目标,适合项目训练使用。
四、教师教学评价结果
教师教学评价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学生评教×30%+院督导评教×30%+
(系、部)评委评教×20%+同行(系督导)评教×20%。
教师教学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设计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