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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2)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

  一、根据专业性质将院教学督导暂分为文、理两组,各设组长1名,随堂听课一般由组长组织,专题评价由处室统一组织。

  二、严格按照《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随堂听课信息仅向教师本人反馈,综合信息由处室向系(部)统一反馈。

  三、听课应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课中不得相互议论,不得提前离开课堂,允许通讯工具设置在静音档(主要使用钟表功能记录教师在各个环节的时间分配),评价材料均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信息采集力求主次得当、记录完整,评价依据具体、充分,真实反映课堂主要状况;注意沟通技巧,有效利用课间将听课中发现的关键内容、敏感问题及时告知教师本人。

  四、教师上课应随堂携带备查的教学资料为:

  1、理论: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

  2、实践: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和教案,多媒体教学还应包括课件,有的课程还应有实训报告等;

  3、体育:包括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材和教案。

  五、组织学生随堂测评时,具体人数把握如下:10人/1个班(或≤50人);15人/2个班(或>50人,≤100人);20人/3个班及以上(或>100人);测评对象选取时应注意其代表性,并掌握获取真实信息的技巧,提醒学生表头填写完整、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形成的测评材料由负责人按《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上的统计顺序标上相应流水号。

  六、院教学督导听课后应按教师相应职称(分为“见习”、“初级”、“中级”、“副高”、“正高”五档)把握评价尺度,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握区分度,注意横向协调。

  七、教学督导评价或学生随堂测评的选项、计算方法如下:

  1、各“评价项目”均采用单选打“√”,多选无效;若所有指标全选“A”或全选“D”也无效;若遇某项指标没有涉及或难以判定时可缺项不作评价;

  2、选项标准:A-优秀(≥90)、B-良好(<90、≥75)、C-合格(<75、≥60)、D-不合格(<60)四个等级,对应中值分依序为:95、82、67、30;

  3、总分计算时各项取中值分按算术平均折算,保留2位小数,以总分对应区间确定最后评价等级。

  八、教学督导个体评议时应充分挖掘各教师的教学个性,对客观事实进行浓缩、提炼(对有争议的不擅加评议);在形成“反馈意见”时做到措辞严谨、贴切,一语中“的”,慎用形容词,不用程度强烈的副词,更不用套话、带感情色彩的话或模棱两可的话。

  九、教学督导集体评议时应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达成共识,认真做好《听课评议记录》。《听课评议综合信息》中的“违规信息”必须与课堂记录一致;“综合评价”要抓大放小,既切中关键问题又措辞委婉;“教学建议”应有的放矢,既中肯又可操作。

  十、听课反馈由负责人(或会同所在组组长)完成,不论被评教师认同还是持有异疑,均请其在《听课评议信息反馈(B)》“被评教师意见”栏签署具体意见,若存在较大争议的将重新组织人员复听。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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