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金工车间实训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实训工作时间(临时调整按调整后的时间执行):
上午:8:10~11:30 下午:13:40~16:20晚上:17:30~20:30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上班时间前必须及时穿好工作服,不得穿拖鞋、凉鞋进实训车间,女生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头发盘起放置于工作帽内,不得胸挂手机及佩戴项链等。
3.不得携带早餐、零食、饮料、报纸、杂志等进车间。
4.实训同学必须在指导老师安排指定的机床操作,不得使用其他组同学的机床进行加工操作或串岗闲聊。
5.实训同学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实训任务;
6. 实训同学必须时刻注意保证自身及同学的安全,爱护机床设备及刀、工、量、夹具,保持实训场地卫生。
7. 实训期间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协调安排。
无故违反上述规范者,根据金工实训考核办法的规定予以扣分。
1.劳动纪律总分15 分。
1)缺勤半天扣3 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 分。
3)携带早餐、零食、饮料、报纸、杂志等进车间一次一项扣1分。
4)串岗一次扣1分。
5)不服从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一次扣6分。
劳动纪律分低于9分者,实训总成绩为不及格。
2.安全文明生产总分15 分。
1)不按规定着装,一次一项扣1分。
2)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一次扣1~5分,造成人身、设备、工装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工装、毛坯、工件摆放杂乱者,一次一项扣1 分。
4)工作结束后,机床、场地未清理干净者,扣1~2分。
安全文明生产分低于9 分者,实训总成绩为不及格。
★上述规范由现场指导老师负责具体监督实施,如在院系相关部门工作检查时发现上述违纪情况而无记录者,指导老师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