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数控实训基地实训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实训工作时间(临时调整按调整后的时间执行):
上午:8:10~11:35 下午:13:50~16:00晚上:17:30~20:30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上班时间前必须及时穿好工作服,不得穿拖鞋、凉鞋进实训车间,女生必须戴工作帽,将长头发盘起放置于工作帽内,不得胸挂手机及佩戴项链等。
3.不得携带早餐、零食、饮料、报纸及非本专业书刊杂志等进车间。
4.实训同学必须在指导老师安排指定的机床操作,不得滥用其他组同学的机床进行加工操作或串岗闲聊。
5.实训同学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实训任务。
6. 实训同学必须时刻注意保证自身及同学的安全,爱护机床设备及刀、工、量、夹具,保持实训场地卫生。
7. 实训期间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协调安排。
无故违反上述规范者,除依据系部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参照企业车间管理规范做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次:指导老师口头警告并做违纪记录,但不影响成绩评定等学习考核指标。
第二次:实训平时成绩不及格,实训最终成绩评定视实训结束时考核成绩而定。
第三次:取消平时成绩,实训最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由本人申请安排下轮补训。
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实训资格并做旷课处理。是否安排补训交由系部主任工作会议商议决定。
★上述规范由现场指导老师负责具体监督实施,如在院系相关部门工作检查时发现上述违纪情况而无记录者,指导老师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