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施行领导岗位责任制。
组长:z 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副组长:z 具体分管安全工作
组员:
z 负责校舍、建筑、场地、各功能室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安全工作。
z 协助负责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z 负责环境及学生活动安全工作
班主任 负责各班级学生教学及活动安全工作及各班教学设备的保护。
副班主任 配合班主任负责安全工作
任课老师 负责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校园商店人员 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门卫值班 负责校园校产、安全工作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跟家长联系;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督查,教师值周、值日制度,填写值周、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私自组织学生离开学校参加其他活动。
6、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委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组织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5、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集会、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二)食品卫生管理
1、商店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 严把食品采购关,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处理。
3、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四)设备安全管理
1、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