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抚一中高一班学习条例
1、独立自主完成各学科各类作业和考试,不抄袭、不作假、不舞弊。
2、各学科作业在早晨7:17分前交到组长处。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周考考试,并按时交卷。
4、上课前做好学习准备,如课本、练习册、笔记本、草稿纸和其他学习用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注:回答问题的程序,①举右手,②教师同意,③开始作答)。
6、积极参加各种知识竞赛。
7、本条例将随着班级实际,适时作出修正和扩展。也随着同学们习惯的养成,而退出历史的舞台
8、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属23班班委会和班主任。
9、本条例自班级大会通过之日执行。
高一(23)班学习部
高一(23)班班委会
高一(23)班学习条例执行程序(草稿)
一、收作业执行程序
第一、组长必须于7:18分前整理组员上交的作业,记录未交作业的同学名字(注:7:17分后不再收作业)。
第二、课代表于7:20分前到组长处领取作业本和未交作业同学记录名单,并把作业本送到任课教师办公室;若任课教师在场,并向任课教师反映交作业情况;把未交作业名单交给学习部部长或副部长。
第三、学习部部长或副部长按照《高一(23)班违规记录档案表》格式做好记录,于早自习结束后立即交给班长;
第四、班长把违规同学记录填写到《高一(23)班违规记录档案表》,并请违规同学确认签名。
二、周考收卷执行程序
第一、组长于9:41分前整理组员上交的考卷,记录未交考卷同学名字(注:组长有必要于9:40分前提醒组员交卷)。
第二、课代表于9:42分前到组长处领取考卷和未交考卷同学记录名单。并把考卷及时(或第二天早晨7:20分前)送达任课教师办公室;若任课教师在场,并向任课教师反映交卷情况;把未交卷名单交给学习部部长或副部长。
第三、学习部部长或副部长按照《高一(23)班违规记录档案表》格式做好记录,于早自习结束后立即交给班长;
第四、班长把违规同学记录填写到《高一(23)班违规记录档案表》,并请违规同学确认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