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泰实验中学特殊困难学生帮助制度
1.班主任要准确掌握本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名单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对本班特殊困难学生应多关注、多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沟通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3.班主任有责任教育本班学生帮助有特殊困难学生,不轻视、讥讽有特殊困难学生,并在大型活动、座位编排等方面对身体残疾学生提供适当方便。
4.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讽刺、挖苦有特殊困难学生。
5.对临时行为不便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照顾。
6.学校要切实落实有关扶贫助学政策,帮助特困生办理各种助困手续,对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经济上的补助或生活学习用品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