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通过校务公开,增强“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管理透明度与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促进我校教育改革顺利发展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校务公开内容
(一)招生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校队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公开的内容: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等,都应向职工公开。
2、下列内容应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① 年度工资、月度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包括:
㈠分配原则
a、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
b、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
c、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㈡分配程序
a、校委员会研究;
b、交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后执行;
c、由职工代表负责监督。
②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
③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方案
④年度教育改革措施方案
⑤其他需要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或需要向民主管理委员会通报的事项。
3、为便于职工及时了解学校情况,下列内容可每月或随时在公开栏向职工公开:
①学校的收入情况。
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单位定编定员、职工转岗分流、人员的调出,调进、工资奖金分配、职工奖惩等关系到职工利益的情况。
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可根据情况分别在周一的行政例会上公开。
5、民主管理委员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①落实重大方案及教育教学状况。
②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
③职工奖惩办法和主要规章制度
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包括评议的方法、程序和结果的公开。
⑤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工转岗分流方案、教育教学奖惩、先进评比结果、单项奖的公开。
6、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的内容。
7、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在每周四业务学习上公开。
二、组织领导
8、建立由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考勤监察员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9、学校建立由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 行政领导、考勤监察员、工会小组长为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度的起草、方案的实施、信息的总汇、反馈等项目。
三、校务公开监督
10、为促进校务公开的健康发展,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校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11、除监督检查以外,对校务公开工作还可以采取下列形式进行监督
①党内监督。把校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列入党支部民主生活的内容,班子成员相互监督。
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监督。
③职工代表监督。职工代表可以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群众监督。设立“意见箱”,随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12、校务公开的监督机构是监督评议小组、工会委员会。
四、校务公开的考核
13、为确保校务公开的长期性和有效性,成立监察考核组。
14、监察考核组根据《校务公开办法》每年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罚意见。
15、校根据考核的情况,对校务公开的先进个人奖励。对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者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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