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家长要出具医院病因证明,班主任将其证明送交保健室。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为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保健室,较严重的立即报告学校。保健老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或电话上报校领导,然后上报区教育局。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录。
六、晨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德育处、教务处的专管领导构建起的年级组长、班主任、保健教师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