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方面和谐发展,落实学校办学思想的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热心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家委员代表应随时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活动两次。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教育理论。
2、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
3、商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促进规划的实施。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加强家校教育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