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民主建设四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进程,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特制订学校民主建设四项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举,切实履行职责。
(二)严格按照《工会法》,按期进行基层工会组织的换届选举,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三)根据《 z市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中层干部竞岗制度。坚持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把群众信任、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来,增强学校内部的工作活力。
(四)按照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全体教职工实行聘任手续,颁发聘任书。
二、民主决策制度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党支部和行政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后需提交校教代会。
(二)学校行政作出决定或决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涉及学校管理中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作决定时,事后应迅速向领导班子或上级领导报告。
(三)基层民主决策必须通过校行政、教代会、工会组织等形式作出。以充分发挥民主,保障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民主管理制度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三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关于请假与奖金挂钩的有关规定》、《三中心小学奖金分配方案》等制度,以及《 z市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等,做好教职工的管理,使教职工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努力工作。
(二)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素质教育十条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沧南小学学生须知》,制订各项评比标准及要求,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三)认真搞好民主理财工作,全年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情况等向教代会报告,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四)根据《z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实行全员聘任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聘任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工作,服务学校,服务学生,凡不能符合教学、教育或其他各项工作要求的,学校可以拒聘。深化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
四、民主监督制度
(一)支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展开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二)坚持财务审计制度。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离职退位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结合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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