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县级优质课教师办法
县市教育局每年都要进行教学类荣誉称号评选,我校都要根据上级要求推荐部分教师代表我校参评。为了使推荐工作尽可能公正公平,引导教师们一心抓好教学,特制订本办法。
一、根据上级分配的指标数,学校把指标分到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评委,根据学校要求评定产生。
二、优质课教师推荐人选评定办法:
1、今后三年内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可以申报,近三年来已经参加过县优质课评选的不能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9日下午5点。
2、由教研组长组织本学科德高望重的老师3—5人对申报教师听课打分,并按平均分记录。
3、有以下情况者,在平均分上给以加分:
(1)近三年来在我校级举办的“三结合”课堂教学模式观摩课和课堂教学“百花奖”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加2分、1分。多次获奖者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2)本学年内,教学量化分数获得一等奖次数在半数及以上,且没有三等奖的学科组,该组参评教师加2分。
4、总分数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
注:今后教务处、教科处、师训处举办的教学活动都将作为向上级推荐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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