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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办公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电话的管理,按照满足需要、有利工作、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所有办公电话均责成学院办公室宏观控制管理,由办公室按学院的需要与电信部门统一签订电话的使用协议,办理电话的初装、停机、移机、拆机、号码登记等手续。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无权对外联系有关电信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办理电话的初装、停机、移机、拆机,需向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学院办公室的领导签字,由办公室登记办理业务手续。

  三、职能处室的电话使用:

  1、学院对职能处室的固定电话,施行“统一管理、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

  2、学院职能处室的电话可分外线、内线电话。电话的门数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需求,由办公室确定配给。

  3、职能处室的外线电话,由学院办公室根据处室性质、业务量大小确定使用权、分配话费数额,使用部门不得突破限额,如有结余可累计使用。

  4、确因工作需要,限额不足,需由部门说明缘由,经学院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批准后,财务处方可报销话费。

  5、电话权限及限额每年底由办公室复核,确定下一年的权限和数额。

  6、职能处室的电话交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四、系部的电话使用:

  1、系部的电话初装、停机、移机和拆机,需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统一办理。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系部的电话门数可根据其业务特点自主确定,但需经学院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

  3、系部每月发生的电话费用自行结算。

  4、系部电话的日常维护自理。

  五、学生宿舍电话的安装使用:

  1、学生宿舍电话的安装,由办公室与学生处共同协商,统一规划。

  2、学生宿舍的电话费用由学生自理。

  六、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冲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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