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号召,引导学生讲文明、树新风,在积极开展环翠区教育局组织的“文明快乐一家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文明快乐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学生、家长共同营造文明快乐的家庭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目的:
家庭是塑造孩子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通过评选“文明快乐家庭”,鼓励家庭成员积极行动起来,“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家长与学生共同营造文明快乐、积极向上的家庭成长环境,让家庭每个成员都与时代同步,和谐发展。
三、评选范围和程序:
各班所有的学生家庭都可以参与评选,每班根据评比标准推选一名典型家庭并附材料,由学校德育处进行评比。
四、评比标准:
(一)家庭成员文明有礼。
1、家庭成员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做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
2、家庭成员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二)家庭环境温馨和睦。
1、家庭成员互敬互爱,互相关心,彼此尊重,家庭关系融洽和谐,民主和睦。
2、家庭成员能做到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孩子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3、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努力,崇尚文化,信奉科学。
4、家庭重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孩子品德良好,行为端正。
(三)遵守公德热心公益。
1、与邻居友好相处,彼此尊重,互相帮助,互谅互让,无争吵现象。
2、注意公共礼仪,乘车有序等候、先上后下,过马路走斑马线或地下通道,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大声喧哗,不抽烟等。在校遵章守纪,友爱同学。
3、在“争创文明城”活动中,家庭成员能够自觉参与社区服务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宣传文化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公布“文明快乐家庭”评选办法
2、创建阶段——在校学生家庭对照要求,积极创建。
3、申报阶段——家庭自报,填写推荐表,完成推荐材料,并上交班主任。(要求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具体。)
4、审定阶段——班主任推荐、年级组评选、学校德育处审核材料,产生征长小学28个“文明快乐家庭”。
5、总结阶段——公示评选结果。
征长小学德育处